我和老婆已經訂婚(叫老婆習慣了,嚴格來說是老婆),在臺北工作。
我們目前住在我爸媽給我買的房子裡(有三間臥室),我姐一家租房,住在間有2間臥室的房子裡。
國慶日假期,我媽從老家來臺北看我和我姐。
我姐有兩個小孩,一個一歲一個三歲。
她家的保姆那幾天也回家了,姐夫出差,不在臺北。
我姐一人顧不了兩個小孩,我媽想幫顧,也想我們姐弟團圓,於是讓我姐帶著兩個小孩一起住在我這邊。
我老婆,客觀講,全程做的比較好,會照顧小孩,兩個小孩也都很喜歡她。
但我老婆無法理解我姐為什麼要住到我家裡來,晚上就會拿我撒氣。
我跟她說我爸媽不常來臺北,最多3-5次/年,一般3-5天/次,每次來肯定是希望一家人團聚,讓我姐也一起住過來的,所以以後我姐還會來住。
我老婆很崩潰,覺得無法理解,她說她可以接受和公婆一起住,但沒辦法理解大姑姐為什麼會住到一起。
我是這樣解釋的:
當前我爸媽他們來了,想一家人團聚,毫無疑問我這裡是首選,因為不論是從身份(我是兒子,我姐是女兒),還是現實條件(我是三間臥室,我姐夫家是兩間),我這裡肯定是首選。
所以我覺得這個未來應該是常態。
畢竟臺北房子貴,不是隨隨便便輕易就可以再買一間的。
不過我所說的常態也就是一年3-5次,平均一個季度一次而已,這個頻率我覺得應該可以接受,畢竟我爸媽不常來臺北。
當然,未來不排除我爸開始退休在臺北再買一套房子的可能性,到時候我爸媽單獨一間房子,那我們這些小輩應該就會在我爸媽家團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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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我老婆的爸媽、姐姐來臺北住在我這裡我也完全接受,之前老婆爸媽已經來過,也是住在我這裡,也是住了三到五天,我也很喜歡他們,我老婆也說我對他們很好。
老婆的姐姐還沒來過,不過我向老婆明確表態了,她姐姐不論什麼時候來,我都絕對歡迎。
那時候老婆父母來,只住了三天,把房間打掃的跟新房一樣,還往家裡買了很多需要的東西。
那幾天我與老婆上班,沒有時間陪他們出去玩,兩個老人哪裡也沒有去,天天在家裡收拾房間。
我媽來了以後只要醒著,也是不停做家務,只是不是之前的狀態,亂很多。
我姐兩個孩子比較鬧,有一個這幾天吃的不好生病了,一直吐,老婆會幫著我媽收拾這些,我姐主要照顧兩個孩子。
老婆自己有房。
只不過因為要結婚,我們就住在一起了。
她的房子租出去了,平時沒有人住覺得可惜。
我姐夫家條件很好,全款買一間三個臥室的房子的錢是有的,但是因為去年初剛到臺北,所以還沒來得及買房,暫時租房過渡一下。
老婆對我姐到現在依然叫她小X(姓)感到不舒服,之前我和老婆吵架,我姐勸過分手,老婆知道我姐曾對我倆勸分不勸和過。
老婆會給我姐買衣服,但是可能我姐不太擅長表達謝意,加上之前的事情,老婆心裡總是有些難受。
我的行為,我和在我老家時一樣,不太插手去做事情,因為我考慮到如果我表現出不一樣我媽我姐會更不自在。
平心而論,老婆還是很喜歡我爸媽的,對我爸媽也超級好。
那麼,她對嗎?我對嗎?我姐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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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編解答:
首先回答你的問題。
她對,你不對,你姐最最不對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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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問題是:
「老婆無法接受我已婚的姐姐偶爾來我家住」。
注意這兩個字「偶爾」。
而你所說的「偶爾」是:3~5次/年且3~5天/次。
那麼按照你的估算,大概是一年少則9天,多則25天。
平心而論這個真不能算是「偶爾」吧???
一年假期才有幾個喔?
這麼高頻率地一大家子來家裡住,還讓你老婆休息嗎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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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聲明:
因為你老婆只是住在你爸媽給你買的新房裡,她自己也是有房子的。
所以房子的歸屬問題不在討論范圍內好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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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的提問中,顯然你姐姐的房子裡平時住著你姐、姐夫、兩個孩子和保姆(只有住家的才能稱為保姆吧~)。
現在姐夫出差、保姆回家,那你父母這次來臺北是完全可以住在你姐家裡的。
這個沒問題對不對。
但他們的要求是讓你姐住過來,方面你們姐弟團圓。
這就讓人摸不清頭腦了...
在現在都市人的理解下,何為團圓??
一起聚一聚吃頓晚飯就是團圓啊~~
難道說,你會和你姐、你爸媽整夜地聊天話家常嗎??
沒有吧。
那一起住在你房子裡算什麼團圓?是去給你添麻煩的還差不多。
不,是給你老婆添麻煩。
1.你姐是需要有人帶孩子,可帶孩子也不是一定要住進你家的呀。
2.你爸媽來臺北可以住你家,也可以住你姐家,他們都不,卻選擇一定要帶著女兒+2個外孫一起住你家。
你老婆不願意,完全可以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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哦對。
你還提到,你老婆對你侄子和父母面子上是過得去的,很不錯的。
原話在這:
1.「全程做的比較好,會照顧小孩,兩個小孩也都很喜歡她「
輕飄飄的幾個字「全程做的比較好」「會照顧小孩」「小孩很喜歡她」
實際上隱藏著她的巨大付出。
照顧小孩不是什麼簡單的工作。
可以做到全程很好,那包括哄小孩,帶小孩玩,喂小孩吃飯,幫小孩上廁所等等..
甚至好到「小孩喜歡她」,你老婆的付出真的比你想象中的多得多。
2.「老婆還是很喜歡我爸媽的,對我爸媽也超級好」
在這種主動為你老婆添麻煩的情況下,老婆為什麼還會喜歡你爸媽,對你爸媽好?
因為她愛你,所以愛屋及烏不想你左右為難。
她選擇做一個好兒媳,孝順公婆,喜歡公婆。
你老婆真的稱得上是模范妻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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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說你姐。
未婚妻對你姐有隔閡,因為:
1.你姐在稱呼上沒把她當自己人2.你姐之前勸你們倆分手3.你姐沒有對你未婚妻贈送的禮物表達謝意這些事情說明瞭:
要麼你姐不會做人,要麼你姐真不喜歡你老婆,她是故意的。
但無論如何,現在既然要住到你家裡來,這種住並非天經地義,你姐應該是心存感激的。
哪怕住的房子是你父母(同樣也是你姐姐的父母)買給你的。
正常情況下,人不都該避免給別人添麻煩嗎?
你姐姐應該拒絕你媽的要求,不去和你們住一起才對啊。
一個人都夠麻煩的了,更何況還有兩個小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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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你說的你岳父岳母來你家,他們是怎麼做的?
買必需品,把家裡收拾得跟新房一樣。
你父母和你姐姐來你家呢?
只是把製造的垃圾清理掉,還是很亂。
高下立判。
人家的父母就是比你家父母和姐姐「懂事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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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一點,也是矛盾的根源(Sarah認為)。
你不做家務啊!!!!!
那你真的是太可惡了!!!!
憑什麼你未婚妻要做那麼多事啊???
你自己的家人你不出力招待??
讓她一個女孩子忙前忙後??
家裡一下子多了三個大人、兩個孩子!!!
其中有身為長輩的老人,還有不待見弟媳的姐姐,還有完全需要大人看管的小孩。
你老婆可能省心嗎?
這些都是你的家人,她除了要照顧生活起居的瑣事,還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。
不然一不小心,可能就會告狀告到你那裡了。
那是真的費心費力啊!!
你還恬不知恥的說什麼「我若表現出不一樣,我媽我姐會更不自在」
???????
什麼?????
你自己什麼事不做還有臉提問嗎???
你知道她真正崩潰的地方在哪裡嗎?
就是這裡!!
而且今天如此,以後也會如此。
你和你的家人都覺得這樣做天經地義,她就該照顧你們一大家子嗎?
你不僅沒有安慰她,提供必要的情緒價值,還不和她一起分擔家事?
然後還來這邊發文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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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現在要做的有幾件事情:
1.把你姐姐請回家,小孩讓你姐姐找人帶
2.幫你老婆分擔家務,不要讓她一個人面對這麼多工作
3.跟父母還有姐姐說,不許一家人一起一年3-5次,每次3-5天來家裡住。
當然,最主要的,你要先把自己的想法轉正!!
不然你老婆跟了你可真是受了大委屈了!!!!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