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直指民眾紅燈右轉跟闖紅燈,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佐證,網友超傻眼
提醒!
駕駛人,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,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。
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。
(圖片來源網路)
【文章來源/爆怨公社】
一位網友許先生於社員爆怨公社發文,
表示某天行駛在路上,
明明過路口還沒紅燈,
警察卻突然從暗處跳出來直指自己紅燈右轉,
此時許先生反駁自己為直行車輛後,
該名員警又改口說許先生闖紅燈,
許先生火冒三丈回答
「我有行車記錄器在錄你要看嗎?」
豈料員警見狀便將許先生放行,
也因此許先生氣得PO文:
「警察先生,你累了嗎?過路口還沒紅燈,你躲在暗處跳出來說我紅燈右轉,我說我是直行的,你又改口說我闖紅燈我說我有行車記錄器在錄你要看嗎?馬上說我可以走了.........假設我今天沒有行車記錄器,我不就啞巴吃黃蓮」
(影片為社員提供)
【社員回文】
「鴿子轉行當蓋倫啦?」
「反正你有錄影一樣可以檢舉他他會被記申誡」
「想想以前沒有行車記錄器的時代,都是要你硬吞的唷~~」
「遇過類似的。明明沒違規,本來想好好解釋,但沒行車記錄器能自己舉證。」
「後來警察說這次只是提醒,下次不要跟他們辯解他們都有在看,一直辯解反而會開單。」
「看吧行車紀錄器是一個好東西,看看有些中老人就只會覺得那是檢舉達人的裝備」
「去年還被一個菜鳥警察硬凹叫我吞下一張闖紅燈紅單,上訴成功免罰」
【原文截圖】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