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顧客昨天在臉書社團「爆料公社」發文,表示自己在桃園市八德區一家超商,買到了過期超過一周的飯糰,自己吃時發現口感奇怪,打開包裝發現已經發霉,這才去察看有效期限,而且小孩已經把其他飯糰吃下肚。然而這篇發文引發質疑,在超商工作的網友認為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。
顧客po出電子發票資料指出,自己是在4月10日上午8時購買,吃到異狀才去掀開海苔察看,「一看差點沒暈倒,竟然已經發霉成這樣!包在海苔裡完全看不出來!」之後確認有效期限,竟然只到4月2日傍晚5時,已經過期8天。
然而網友認為不可能,因為超商鮮食除了每班員工必須檢查外,過期品要結帳刷條碼時就會跳出警告和聲音,而且鮮食必須一個一個刷,不能直接輸入x2、x3來結帳,所以過期這麼久的鮮食根本不可能賣到顧客手裡。
▲顧客po出電子發票資料,強調自己沒有說謊。翻攝自「爆料公社」
「本人絕無說謊造謠」,顧客強調自己遇到的情況是真事,已經將飯糰用夾鏈袋裝好存證,也向購買的門市了解情況,門市則事先已從爆料公社知道此事,表示店長和主管已經在調查,請顧客等待之後的通知回覆。
不過事件後續,上午該爆料網友在《爆料公社》再度發文,卻是180髮夾彎改口是自己搞錯了,「我是昨天有Po文肉鬆飯糰有問題的人,經過和主管查證,以及錄影監控回放當下的過程,超商的S O P控管機制,是不會有過期的商品陳列在架上,也許是我自己搞錯了某個環節,那魯莽Po文,造成超商的困擾,是我始料未及的,這件事情已經到此結束,希望各位不要再浪費資源時間關注此事,謝謝。」
▲爆料網友改口說是有誤會,可能是自己弄錯環節。引自爆廢公社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