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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億租金補貼上路!50萬戶可受惠 6張圖一次看懂怎申請

行政院今公佈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,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,協助50萬戶租屋家庭減輕生活負擔,將於7月1日至8月31日線上受理申請,9月完成核定,並於10月由中央統一撥款至申請者帳戶,若為新戶,只須上網用5步驟即可完成。

依111年5月24日行政院核定之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」,中央每年將編列300億元預算,照顧50萬戶租屋族,其中,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2,000元至8,000元(比照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」現行租金補貼金額表),補貼金額不得高於實際租金支出,補貼期間1年。

另外,針對初入社會35歲以下青年及社會弱勢加碼為1.2倍,2年內新婚家庭加碼為1.3倍,經濟弱勢家庭(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)加碼為1.4倍。
此外,育有未成年子女(含胎兒)家庭從1.4倍起,每多生1個就多0.2倍。


有關申請資格,該專案將所得標準從原先的最低生活費2.5倍放寬為3倍,以雙北租屋族為例,臺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放寬為5萬6,046元,新北市則放寬為4萬7,400元,且申請租金補貼房客不須設籍於租屋處,也無須徵求房東同意,只要檢附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,即可提出。

內政部說明,租金補貼申請期間為期2個月,舊戶不用再另外上網申請,營建署將於7月下旬陸續將試算結果通知舊戶,確認後即算完成申請。
另外,新戶也不用急於ㄧ時,申請時間為期2個月,在期限內申請且符合資格者皆可補貼。


內政部也強調,房東無須擔憂,房客補貼申請通過,並經地方政府認定後,房東將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,可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.5萬元、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。
此外,房東擔心房客遷離後未將戶籍遷出,本部已於6月13日啟動線上申請戶籍遷出。

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。
(圖/行政院提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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