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後港(Hougang)發生一起租房糾紛,
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子與男友才剛搬進新家不到一天,
就被房東要求即刻搬走,
且事前搬進租屋處的物品全都被扔出去。
房東指控2人攜帶毒品,
但並未提供相關證據,
讓到場處理的員警也搖頭。
女子與男友考量房東口中的春節搬家禁忌,
選在今年1月18日把行李搬進租屋處,
直到當月25日深夜下班後才入住,
趕緊拿出平時會用到的日常用品,接著洗澡就寢。
然而隔日下午,
他們就接到房東電話,
威脅要把兩人物品全都丟出去。
女子當時立刻趕回租屋處,
但卻發現她與男友的東西已被房東移到外面,
雙方爆發激烈口角衝突,
「(房東)甚至指責我們攜帶毒品進他家」。
房東宣稱,
「我可以看你們的東西,如果有帶毒品進來,我會面臨死刑」,
同時要求兩人搬出去,
且拒絕退還已支付的800新幣房費(約新台幣1萬6760元),包括押金。
由於房東提及攜帶毒品相關指控,小倆口決定報警處理,
但女方宣稱,當員警到場後,房東卻突然假裝什麼都不懂。
據悉,警察當下警告房東,不可以毫無根據做出與毒品有關的指控。
這對男女當晚就把個人物品拿走,
女子事後表示,
已設法從房東手中拿回700新幣(約新台幣1萬4670元)。
其實類似租房糾紛先前也發生過。
去年12月一對男女支付4.8萬新幣(約新台幣100萬元)租下濱海灣一套公寓,租期2年,
儘管被告知整間公寓都歸他們所有,
但這間公寓的房東在這段期間內仍會突然上門,
帶其他租客來看房子。


